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业主(招标人)及招标方式:招标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现委托润泽海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二)项目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洛娃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诉讼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四)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娃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诉讼业务(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讼,包括含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讼”一词表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五)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代理本案所需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予以明确。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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