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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律专项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律专项服务采购公告

致服务商: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就法律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1. 本次公开采购共分 2 个服务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 项服务包需求( 1 )项目包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 2 )要求:详见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书

( 3 )采购数量 : 聘请 1

( 4 )采购预算:不超过 15 万元

( 5 )比选原则:综合评分

( 6 )服务期: 1

2 项服务包需求( 1 )项目包名称: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 2 )要求:详见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需求书

( 3 )采购数量:聘请 1-2

( 4 )采购预算:按照同一案件从仲裁至一审、二审全流程报价

(年预计案件量 35 例)

( 5 )比选原则:综合评分

2. 服务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3. 同一服务商可以参加多包报价。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并具有相应法律服务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 必须具有法律服务从业资格证;

3. 近两年服务机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

4. 拟投入本项目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且具有项目服务经验;

5. 服务商须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服务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服务商须按照采购服务需求报价,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价格。

(二)报价服务商须提供一份《报价单》和针对本次采购需求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三)《报价单》和针对本次采购需求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说明须提供纸质文档,且必须密封,并在信封或包装物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报价单位代表签章,送至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密封的文件中须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

2. 近两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

3.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成员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 提供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失信等的申明材料;

5. 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等;

6. 项目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地址、业务联系人姓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7. 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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