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采取比选方式实施外聘法律顾问项目,欢迎合格的律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需求
依据《辽宁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辽税发〔2018〕65号印发)规定,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拟外聘法律顾问1人,为本局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项目需求”部分。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5万元/人,1人共计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人,1人共计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律师执业证。
(六)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时间及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20、13: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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