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民办学校监管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拟对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民办学校监管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民办学校监管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拟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民办学校监管等专项法律服务机构一家。服务期限:自比选人与中选法律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额:5万元/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注: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四、比选文件领取:
(一)文件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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