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招选专项法律服务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选专项法律服务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选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所在地:广安市前锋区
3.服务内容:负责为采购人指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交有关资料,负责代表采购人参与指定《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等所有法律专项服务事项(包含一审、二审、重审、调解、执行等)。
4.采购方式:公开竞谈(综合评分,分值高者中标)。
5.项目简介:
项目一:采购人与四川泗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200万元本金及利息。
项目二:采购人与广安市惠华皮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4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140万元本金及利息。
项目三:采购人与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300万元本金及利息。
项目四:采购人与邻水县源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400万元本金及利息。
项目五:采购人与邻水庆源商贸有限公司4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400万元本金及利息。
项目六:采购人邻水县和恒经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500万元本金及利息。
6.此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其中项目一:2.5万元;项目二1.5万元;项目三:3万元;项目四:4万元;项目五:4万元;项目六:5万元)(单个项目报价及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参与起诉四川泗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安市惠华皮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邻水县源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邻水庆源商贸有限公司、邻水县和恒经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重审、调解、执行等全过程中债权处置方案并起草各种协议、合同、声明、确认书等。
2.清理采购人指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涉诉抵、质押物情况以及债务情况,妥善处置好涉诉以及关联债务相关事宜,使诉讼工作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得以顺利实施。
三、法律服务机构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6日下午18: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栋鑫鸿集团大楼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05室。
3.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公开竞谈时间
1.竞谈时间:2023年9月7日至 2023 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2.竞谈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栋鑫鸿集团大楼1106会议室。
六、竞谈需提交资料(提交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一)报价函;
(二)主办律师授权证明;
(三)营业执照、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主办律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除报价函以外,以上所有格式自拟。
七、报价方式及要求
1.本次报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无二次报价),报价函加盖鲜章。未加盖鲜章的报价函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单一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单一项目预算控制价格,总报价不得高于总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在满足采购单位资格、采购项目要求条件下,以现场竞谈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报价及竞谈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之和高者中标。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5.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中标人在中标后,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基本账户缴纳至采购人的账号,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弘前支行
银行账号:6475 0120 0000 0450 9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指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回贷款本息后,中标机构向采购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采购人在30日内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
九、结算及支付方式
单笔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单笔中标金额的50%,剩余部分采购人收回借款本息后支付;单笔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达成庭前和解或采购人撤诉,采购人只支付单一项目中标金额的20%服务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前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f.gov.cn/、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axhjt.com/)发布公告。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023年8月29日
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招选专项法律服务报价函
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拟招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基于此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服务费报价: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四川泗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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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惠华皮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4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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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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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源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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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庆源商贸有限公司 4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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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和恒经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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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等费用) |
报价合计: (大写: ) |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招选专项法律服务文件提出的约定完成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2、签订合同之前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4、若我方中选后7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采购人处罚。
5以上为我方参加竞谈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记入贵单位黑名单。
单位名称(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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