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律所服务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为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决定公开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与该所协商确定不少于三名符合条件的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团队,在2024-2025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对公司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适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
(三)协助公司起草、审核、修改重要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四)为公司重大疑难、应急处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公司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问题的处理和调解;
(五)参与诉讼、仲裁等案件办理,代理相关案件(律师代理费另计);
(六)组织开展公司法律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七)其他需要由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二、招标方式
综合比选(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有十五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且在宁乡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办公场地;
3.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近三年曾担任或正在担任过3家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政府平台类公司法律服务单位;
6.具有三名及以上符合下述法律资格要求的人员。
(二)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资格,并具有八年及以上执业经历和五年及以上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政府平台类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5.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6.法律顾问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投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四、文件及递交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7: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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