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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招标预算:19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304523120562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2万元

5、最高限价:19.2万元

  6、服务内容: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变化,及时为局行政决策和法治建设提出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制度文件、协议、合同文本;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配合参加相关课题研究,对咨询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提供代理服务;协助组织听证、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机构、企业就涉法诉讼等问题进行交涉、沟通;选派一名固定人员在服务期间提供驻场法律服务;以及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事务等具体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7、服务期限:2024年1月1—202412月31日

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9、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具备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 (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人员要求

①能够委派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执行采购人委派的工作(提供团队成员信息一览表);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有执业资格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 情况:有 金融类 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③驻场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

3、企业信誉: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审查供应商出具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者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近三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监管措施,无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合伙人、本项目服务团队律师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监管措施 (出具承诺函)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提供承诺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28日至2023年12151700(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