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法律服务单位追缴农发资金的公告
根据《清镇市“强三农”指挥部2023年第8次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对1999年度红枫珍稀水产养殖项目等暂时不能核销的挂账拖欠项目资金2951997.7元和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挂账128252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相关的问题整改工作。经局党委同意,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文件自行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追缴以上挂账资金。报名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附件。
我局拟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对1999年度红枫珍稀水产养殖项目等暂时不能核销的挂账拖欠项目(公司申报实施挂账拖欠的7个项目,拖欠财政有偿资金共计2951997.7元)和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挂账128252元进行追缴,法律服务费控制在12万元以内,有意者请于2023年 12月8日至12月 13日09:00至17:00携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农建中心302办公室报名。(备注:报名仅限工作日,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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