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项目的询价公告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项目的询价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ZZQFY(XJ)2023-1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项目现公开组织询价工作,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8日19:00前提交报价函。
注:此公告为询价公告,仅供医院了解市场价,非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QFY(XJ)2023-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项目
询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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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甲方经济活动和内部运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帮助甲方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协助甲方补充修改劳动合同,调整劳资关系,规范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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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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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甲方有关重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订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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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方的需要,列席重要、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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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或代理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意见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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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草拟、审查各类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或为甲方草拟的各类合同提供参考意见,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它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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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方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为甲方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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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的申诉、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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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费开展1-2次员工法律培训或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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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参与甲方重大政府采购活动,为招投标活动的公正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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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方涉及的其他招投标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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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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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甲方对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部门涉及的相关事务进行调查及草拟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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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一年
二、递交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