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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某单位
  • 招标预算:7万元

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3-JHNPZC-F4011)

某单位法律服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NPZC-F4011

三、项目慨况:

3.1项目内容:根据采购单位普法教育及法律援助工作,计划采购2023年度法律服务。

3.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万元整。

3.3包组及成交供应商的数量:不划分包组,选1家。

3.4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5资金来源:本级经费。

3.6服务期:21天。

3.7服务时间(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3.8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采购单位不负责因项目服务对象或内容交通运输以及相关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3.9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合同期内我部可以不限次数电话咨询,不限次数到所咨询;

(二)年度到我部所在地进行普法教育4次以上,配套进行法律问题咨询;

(三)年度为我部出具书面咨询意见不超过15份;

(四)年度为我部审查,修改合同35份以内;

(五)年度为我部出具律师函15份以内

(六)审查我部的通知,声明和往来函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七)年度为我部提供法律骨干培训4次以内,每次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5人,累计为我部培训法律骨干不少于15人;

(八)年度参加我部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谈判累计8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少于5次;

(九)提供与我部业务需要的,有关的法律信息;(十)经另行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十一)经另行委托,为我部提供相关法律事项的尽职调查;

(十二)经另行委托,参与重大,复杂项目或合同的草拟,谈判,分析,论证,见证;

(十三)经另行委托,代理我部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伸裁(含劳动争议仲裁)及行政听证,复议的专案代理事务;

(十四)经另行委托,代理双方认为有必要代理的其他事务;除上述第(一)条至第(九)条服务外,其余项目的法律事务,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另行交费,律师事务所因优先受理,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50%收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询价的资格。

4.5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询价的资格。

4.6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或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军队单位无须提共)

4.7具备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证书。

4.8出具检定证书的单位需有地方政府认证的仪器检定资质.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询价文件获取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6日08时30分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13日17时30分

5.2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及要求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