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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招标预算:9万元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77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无洋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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