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2024年法律顾问
二、项目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
2.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4.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就市投资促进中心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对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法治宣传。
(二)外资企业投诉受理
1.选派业务能力强的2名以上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担任该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期内不得变更律师团队成员。
2.为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3.应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要求,协助北京市外商投诉受理机构审查投诉人的主体资格以及受理工作相关的投诉书、函件、其他规范性文件。
4.针对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的需求,协助完善投诉受理工作的标准流程。
5.应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要求,共同听取投诉人投诉并提供咨询意见。
6.应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要求,参加与投诉受理工作相关的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北京市外商投诉受理机构开展法律培训活动。
三、合格供应商
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出项目总预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供应商报名程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