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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卫星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公司历史遗留案件,同时降低法律方面的诉讼成本等综合考虑。

1.2采购内容解决公司历史复杂遗留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每小时不超过2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5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含)

6)律师团队经验丰富,人数不少于5人;

7)有涉外案件经验。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近2年内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以上事故。

(11)与我司存在经济纠纷。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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