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0175156210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2023-12-0413:00:0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标段(包)编号:G1100000175156210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3项目概况: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国内七省市自治区参股/控股管理着岑梧、德商、平正、富砚、垫忠、渝邻、绵遂、榆神、神佳米等11条BOT高速公路。本采购项目业主为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中铁”),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4采购服务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招商中铁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书》。
5服务期:招商中铁所在地广西南宁市,常法服务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质量及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等规定及《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规避出现重大法律风险。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提供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扫描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应具备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如2023年度年检尚未进行,副本应具备2022年度检查考核合格记录】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发布询价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为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常法业务或法律顾问的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c.被招商中铁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d.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发布询价公告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违反执业守则和执业道德,已经或将要被相关监管部门或律师协会通报批评、处罚等不良记录。【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4主要人员:
①主办律师成员不少于2人,且均应当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的合伙人律师。
②主办律师团队应当设置一名主承办律师,拥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经验。【提供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主要人员简历(须体现主要人员工作经验),简历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报价。
6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2023-12-06 17:00:00
回复截止时间:2023-12-06 17: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2-07 14:00:00
文件开启时间:2023-12-07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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