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
(招标编号:SDDZ2023-9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参照省行相关标准,考虑到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采购项目拟采用风险代理的模式,相关费用预算如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1包:
(002)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被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最近一次律师事务所年检通过:
(二)被邀请人具有相关资质,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三)被邀请人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单份合同金额75万元以上,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体和法规,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六)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祝:(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八)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目前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已解决利益冲突可被采购人豁免。利益冲突是指供商及供应商总所,全国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全国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供应商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采购人豁免,则不能成为供应商。
(十二)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十四)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002关于选聘68户已核销项目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项目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被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续经营时3年以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最近一次律师事务所年检通过:
(二)被邀请人具有相关资质,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三)被邀请人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单份合同金额75万元以上,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六)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悦:(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目前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己解决利益冲突可被采购人豁免。利益冲突是指供应商及供应商总所,全国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全国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供应商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采购人豁免,则不能成为供应商。
(十二)裁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十四)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本项目不充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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