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外聘律所代理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外聘律所代理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江采购[2023]00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外聘律所代理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项目
(二)采购数量:1家代理律师事务所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项目预算封顶价:45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已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投标人派出牵头负责本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曾与招标人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投标,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如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两者均不被接受作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八)投标人在本项目案件与广州银行没有利益冲突。(提供没有利益冲突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获取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9:30:00至2023年12月11日17:30: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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