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关于公开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需聘请律师法律顾问为我校提供法律服务。由拟应聘律师组团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选聘,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二、招标项目名称:
公开聘请律师法律顾问
三、应聘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相应营业执照、合法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福州;
(三)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律师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的;
(四)拥有对学校的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合作办学、资产经营、招投标、经济事务、师生法益维护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四、服务内容
(一)为学校解答业务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学校审查、修改各类协议,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三)应邀参加学校的谈判。
(四)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五)协助学校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
五、投标文件应包含的材料
(一)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竞价文件;
备注:所提交的材料需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要求,对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七、服务期限
本次招投标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服务期在校内以问卷方式进行考核,若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问题,整体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合同。反之,学校则不予续签,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提交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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