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3002380
2.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997,000.00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总所公章),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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