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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8二淅线洛阳绕城段改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预算:25万元

G208二淅线洛阳绕城段改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LZB-F-2023-374

2、项目名称:G208二淅线洛阳绕城段改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1

G208二淅线洛阳绕城段改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50000.00元

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接G208孟津段(张家凹互通)项目终点,向南利用G310,在G310与杜甫大道交叉口向南,接龙少快速路,向西利用现状大谷路路由,向南上跨郑洛高速,下穿盐洛高速,利用规划南环向西,在伊川南跨越伊河接现状G208。路线全长78.4km,总占地约4561亩,其中新增占地4031亩(含基本农田644亩)。

5.2服务内容:1.G208 二浙线洛阳绕城伊滨区至伊川城区段改建工程原合同结算,补充合同签订等的法律服务;2.G208二淅线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融资、成立项目公司、施工期业主方的法律服务;3.其他业主所提出的所有涉及本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交工验收;

5.5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6资金来源:国省补助和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律师事务所是根据《律师亊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不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注:a.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b.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c.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4至少承担过公路特许经营或政府与社会资本(PPP)项目法律服务;(需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对公路特许经营权项目有较深了解,特别是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和实践经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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