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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深圳某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投资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4万元

深圳某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投资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深圳某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投资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某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投资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拟对深圳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15亿元。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及投资事宜,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24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协助新城集团就本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新城集团拟订、修改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

(3)协助新城集团就本项目进行谈判、沟通和汇报,并根据谈判、沟通和汇报进展相应修改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

(4)应新城集团要求,就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5)就本项目为新城集团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建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截至就本项目合作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之日止  ;

2.4服务地点:     深圳市、武汉市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内部质量控制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投资工作开展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市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2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3.1.5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本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及1名执业律师,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2)项目团队均持有律师执业证;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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