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案件法律服务及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IC20253041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案件法律服务及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7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76万元,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7.76万元。本项目包含两块内容一是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案件法律服务,预算及最高限价均为15.36万元;二是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预算及最高限价均为2.40万元。整体需完成上述两项服务的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案件法律服务及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案件法律服务及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应选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
4.本项目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4日09时30分到2025年07月28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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