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投公司借贷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律所选聘(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昆明城投公司借贷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律所选聘(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昆明城投公司借贷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律所选聘(二次),招标人为: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城投公司因借贷合同纠纷拟提起诉讼,需要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相关服务,纠纷标的金额约 9500 万元。
2.2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3 谈判范围: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昆明城投公司处理借贷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会议谈判,拟定相关文书,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及相关事项的解决方案,诉讼代理(包括诉前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反诉)、财产保全及执行阶段代理等事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竞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谈判,若总机构无法直接参加谈判的,可授权其分所(分支机构)参加,分所(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机构授权并由总机构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授权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竞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1 年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初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项目负责人(主要法律顾问)要求: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委派律师执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
不良执业记录、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3.5 其他要求:
(1)竞标人承诺书。
(2)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竞标人(含总所及各分所律师)不得代理或承办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竞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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