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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某医养结合项目设计费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项目名称:山东省某医养结合项目设计费纠纷律师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YG25QG0000105-C1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山东省某市、广东省深圳市范围内以及法律程序需要的地点。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公告名称:山东省某医养结合项目设计费纠纷律师服务(二次)(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5-07-24 17:30 至 2025-08-08 09:30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山东省某医养结合项目设计费纠纷律师服务(二次)

标段编号:YG25QG0000105-01-C1

报价方式: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1

采购控制价说明:本项目上限价由多部分组成,具体分项报价内容详见《最高限价说明或其计算方法》并按照其内容编辑《分项报价一览表》。由于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生产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含税投标报价:总价(元)”为必填项,故投标一览表中的“含税投标报价:总价(元)”投标人统一填写数字“1”故最高限价设置为“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废标。具体报价请认真详读取最高限价说明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说明或其计算方法: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自限价。
其中: 1、基础律师代理费最高限价为25万元;
2、风险律师代理费按费率计提,最高限价费率为6.0%,计提基数为本案生效裁判文书(含庭外和解、调解、撤诉、自愿履行等结案的和解或调解协议)赢得金额的实际到款。
3、本案标的暂定2000万元,律师费总额最高限价185万元,“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的律师费总额不得超过 185 万元。
注意: 1、风险代理费费率不得超过限价费率6.0%(即不超过实际执行的回款到账金额的6%)。
2、律师费总额最高限价185万元,即不论实际诉讼标的额、实际执行的回款到账金额是否提高,“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的律师费总额仍不得超过 185 万元。
3、投标人的报价不包括: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翻译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说明内中的表述,否则将导致其投标废标。

评审方法:定性评审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服务期(天):365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执行完毕。(备注:服务期天数按服务期说明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设计费用纠纷律师服务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以及主办律师执业的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有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2、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规范,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及其团队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过去3年内(2022年1月至今)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与本案对方当事人及关联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即五年内未曾代理对方当事人之未了结案件或并非正在为对方当事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中标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以提供经营承诺书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24 17: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8: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8-01 18:0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5-08-05 18: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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