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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招标单位: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J53A00825001279C1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版)》(云农信联办〔2024〕99号),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J53A00825001279C1),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J53A00825001279C1。

2.3招标内容: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服务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地点要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5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关联方或其关联方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购买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建议采用方式一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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