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选聘境内常年法律顾问(证券与资本市场事务)项目
公开招选公告
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宜宾市商业银行选聘境内常年法律顾问(证券与资本市场事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次公开招选。
一、招选编号:SCCYZB-2025-07003。
二、招选项目:宜宾市商业银行选聘境内常年法律顾问(证券与资本市场事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440,000.00 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
四、招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宜宾市商业银行选聘境内常年法律顾问(证券与资本市场事务)》供应商 1 名,采购预算为 440,000.00 元人民币。预算金额为含税金额(具体详见招选文件第二章)。
五、参选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选邀请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参选人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参选人须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2、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为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均应当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4、参选人具有港股上市企业服务经验,能够安排充足的人手稳定投入本项
目,高质量且及时回应招选人项目相关的需求。
5、能够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规范数据处理活动,能够保守宜
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6、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招选人组织的公开招选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选而取消参选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是“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亦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选活动的供应商。
7、参选人及其律师团队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8、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的参选,如分所参选须出具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9、需提供《保密承诺书》。
10、需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招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 08 月 04 日 23:59(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 2025 年 08 月 04 日 23:59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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