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8年)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7-007293

二、采购单名称:外聘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8年)

三、采购单位: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8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16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人 物资名称 税率 采购范围
1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8年) 6%

范围一: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8年)。

范围二: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8年)。

详见技术规范书。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取得有效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

2. 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3. (1)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4.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同一人为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的;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