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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聘对目标公司提起诉讼事宜专项代理律师机构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选聘对目标公司提起诉讼事宜专项代理律师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2025-07-23

比选公告

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瑞公司 或 比选人 ),选聘对目标公司提起诉讼事宜专项代理律师机构。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蜀道集团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对目标公司诉讼事宜专项代理律师机构。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选聘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概况

(一)比 选 人: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选聘对目标公司提起诉讼事宜专项代理律师机构

(三)招标采购编号:CRZC-BX-2025-0307

(四)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蜀道集团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范风险,拟对目标公司提起诉讼。

(五)服务内容和要求:代理律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出具财产保全及诉讼方案、收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上诉(或有)、参与法庭辩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再审(或有)、执行及参加法院的调解,协助起草、修改、完善和解协议、审核调解书等诉讼全过程。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团队要求

(1)为本案配备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资格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包括律所或法院审判工作)。近3年(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至少代理过1件类似案件,类似案件指涉及债权回收的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法律文书(载有律师名字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执行和解或相关笔录)复印资料,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3年(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至少代理过2件类似案件,类似案件指涉及债权回收的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与业绩相应的合同或者法律文书(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或执行和解或相关笔录)复印资料,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四川省国资委通报;

2.比选申请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未分别接受利益相关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未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未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存在泄密情况或者可能泄密对比选人造成重大损失;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服务保障能力,在近3年(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或行政处罚。且目前不在处罚期内,没有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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