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常年法律咨询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LB202507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本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常年法律咨询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提供重大决策;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非涉密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核;法律培训等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常年法律咨询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常年法律咨询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声明)。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30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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