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账款催收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自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JNYC2025014
2.采购内容: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账款催收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入围两家,服务期限两年。(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相关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采购公告期限: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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