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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02034/0724-2520KM16455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为云南红塔银行2025-2026年律所备选库(昭通地区)补充入库项目补增2家律所,为招标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诉讼代理、委托清收、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具体法律服务以实际实施项目过程中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必然与入库律所就具体项目签订服务合同、不承诺服务有效期内与入库律所实际合作的服务合同总金额。(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昭通、昆明、玉溪的各县区(含乡镇)】,入围供应商须去到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5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服务质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当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法律服务团队内律师未作为原告代理人提起以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为对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提供承诺)。

3.11已在云南红塔银行总行及所有分行现有律所备选库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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