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服务
关于为【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07-25 17:30 ,在指定平台为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
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否
4416216924991632507231237
投资额(¥117,000.00元)
律师事务所服务
工作内容:
(一)常规法律服务
1.通过电话、网络、来访等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提出、出具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3.应甲方要求,收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4.对甲方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5.对甲方重大决策、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6.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7.应甲方要求,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
8.应甲方要求参与指定日信访接待,为接访或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诉讼或仲裁,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0.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不包含本常年法律顾问事项内,另行委托付费)
1.信访法治化全面法律服务;
2.为甲方采购、招投标期风险评估、合同审核和后期的跟踪服务等提供全程、全面的法律服务;
3.就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参与协助调查取证、风险评估等事宜,并向甲方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4.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协助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注:本协议两大类采购事项包括上述常规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仲裁、诉讼案件代理)。其中,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复议、仲裁和诉讼等)无需单独另行采购,相关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按本协议第五条)等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予以约定。
服务要求:
1.由2名以上律师组成顾问团队;
2.每月至少走访1次,一年不低于12次;
3.全年不少于12次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4.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不得超过3工作日;
5.及时参与调解;参加工作会议为5次以上。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无
服务期为3年。
¥117,000.00元
服务期为3年,每年度服务费用39000元,合计117000元。
直接选取
否
否
2025-07-25 17:3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