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富山二围北市政EPC项目两宗仲裁案件的法律服务
一、项目名称: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富山二围北市政 EPC项目两宗仲裁案件的法律服务
二、 采购人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富山二围北市政 EPC项目两宗仲裁案件的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调查收集证据;
(二)制定仲裁方案、策略,并向采购人汇报;
(三)撰写仲裁相关文书;
(四)出庭参加仲裁程序;
(五)其他仲裁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报价要求: 含税总价 ≤上限909,882.47元,不设下限。
五、投标资格
(一)供应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总所与分所或同属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须为本所社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且三年内(自 2022年7月1日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 、 议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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