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哈尔滨国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支持,公告内容如下:
甲方为哈尔滨国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律师服务项目服务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国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采购,择优录用;
3.采购价格:5.0万元;
4.服务地点:哈尔滨国贸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5.合同期限:确认成交即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6.付款方式:按采购价格,每月平均进行支付。
二、服务项目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7、甲方上述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仲裁)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甲方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优惠20%。
三、服务方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派驻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必须为中共党员,年满60周岁以下,具有25年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能亲自、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解答有关咨询,审查、撰写有关法律文件,参加有关会议等;具有中外合资(合作)租赁商场法律服务2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了解甲方的历史沿革,熟悉甲方各项业务流程;熟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民法典、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企业信访流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能够妥善处理甲方委托的相关事务;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外合资(合作)租赁商场涉外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经验。
四、采购流程
1、参与服务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参与采购申请书》(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委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律师事务所简介,拟委派律师简历,律师事务所保证提供的前述文件真实,能够按照采购条件履约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及其它材料(如果需要)。
以上全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证件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2、采购方按照供应商申报材料的顺序及采购条件进行综合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选择,条件相同的按照申报材料在先的原则选择。
五、采购废止条件
1.在本公告指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递送的申报材料;
2.供应商递送的申报材料不符合采购要求;
3.法律法规中明确的其他废止条件。
六、文件申报及方式
1.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7月23日11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5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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