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南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某海南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 JT-2025-CGFW-0024 | ||
2025-07-23 | 2025-07-27 |
某海南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某海南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采购人为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明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投资的某海南固定收益项目,项目提前到期,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债权清偿,故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采购范围:拟选聘一家专业法律机构提供执行阶段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起草、审查相关执行材料及法律文书;与法院沟通受理执行申请;代为参加法院组织的谈话、问话、调查或者其他司法活动;代为向法院申请处置被执行人持有的各项财产,并处理财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作;代为查询财产线索、编制财产线索证据目录;代为参加因执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其他与代理执行活动相关的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海南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2.项目编号:JT-2025-CGFW-0024
3.项目类别:服务
4.包件(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执行类法律服务业绩。
3.人员要求: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且执业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须达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级别,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执行类法律服务业绩;团队其他成员须具备类似法律服务经验。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及服务团队成员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2)供应商及服务团队成员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供应商、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成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成员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行政监督部门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目标企业无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违反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
自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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