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民事诉讼法律服务(2025)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专项民事诉讼法律服务(2025)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50708
项目名称:专项民事诉讼法律服务(2025)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根据2025年度工作安排,因民事诉讼案件办理需要,为追缴水月秦淮项目土地出让金,现开展该专项民事诉讼案件办理法律服务采购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代理专项民事诉讼案件开始至结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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