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广东产互和广东数科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2)
(采购项目编号:GPDI-ZB-2025-01814)询比采购公告。2025年6月30日应答截止,本标段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现发布广东产互和广东数科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2)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广东产互和广东数科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2),(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5-01814),采购人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螺旋大道合景科盛广场,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标段1:提供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诉讼所有阶段(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仲裁、复议)的费用(含差旅、食宿、文印)等;
标段2: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结合采购人业务情况,草拟、制定及编制合同模板;审查、修改相关合同文本;根据业务类型,编制合同风险点清单、其他合同相关法律服务等;
标段3:提供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协助采购人对重大诉讼纠纷提供诉前支撑,具体包括发送律师函、法律意见分析、应对策略拟定、商务谈判、列席会议等。
1.2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不含税150万元
本次询比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1划分2个份额;标段2、标段3不划分份额。
标段1:预算:不含税120.00万元,(份额1:72万元,份额2:48万元);
标段2:预算:不含税20.00万元;
标段3:预算:不含税10.00万元。
本标段为标段2。
应答人可兼投多个标段,最多中选1个标段。同一标段内,每个应答人最多中选1个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段应答折扣不得高于10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
注:
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
(2)应答人须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答人为分所的,须具备《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服务(法律服务)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生效时间为准(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文件),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模糊等,评审小组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6禁入型黑名单/失信名单: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禁入型黑名单或广东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处于禁入期内的广东联通失信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7被通报围标串标行为的名单: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2.8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控股及管理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17时3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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