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现已满足采购条件,特通过比选方式诚邀各单位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FWFA00000044883
1.3 采购人: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全长26.145km,含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及车辆基地2座,该项目已于2020年10月28日竣工,并于同年12月18日正式开通试运营。
2.采购范围
日常事宜:
2.1.1不定期地向甲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经济、法律资讯。
2.1.2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及建议。
2.1.3受甲方的委托,协调处理甲方与员工之间的争议,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
2.1.4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日常经营或管理及公司投融资等业务的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或对策,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针对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对于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法律补救方案。
2.1.5受甲方委托,协助其审查并修改日常经营业务中的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
2.1.6受甲方的委托,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并对外出具《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2.1.7受甲方的委托,协助甲方修改、审查劳动关系、商业秘密保护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合同。
2.1.8受甲方的委托,列席甲方的专题会议,参与甲方重大合同或项目的前期论证及风险研判。
2.1.9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的经营相关法律培训(本合同期限内限两次,超出部分需另行协商律师费)。
2.1.10 办理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项事宜:
2.1.11 受甲方委托,深度参与事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方书面通知专项工作,包括不限于车公里服务费调整、项目拆分运营、运营委托费用结算、决算审计、车辆调配、争议解决的代理专项等重大事项。乙方需指定专项法律服务的负责人,负责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全程参与沟通谈判,确保达成甲方的既定目标。
注:争议解决的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所涉及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和案件,或通过协商、谈判、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参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所涉及的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纠纷或争议解决。
2.2 相关要求、工作目标等:
(一)质量要求:
确保所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兼具专业性、高效性和严格的合规性。包括服务范围内职责明确,不得擅自更换律师团队;保证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咨询服务的时效性;具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审查机制;严格保密;具有动态沟通与及时反馈机制等。
(二)服务方式:咨询+专项参与服务。
(三)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资质要求: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供应商;
(2)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4日9时至2025年6月27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