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服务机构比选的通知
各法律服务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现就成果转化法律服务资质进行比选,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法律服务机构前来应选。
一、比选机构资格条件
( 1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 2)参加比选前五年内(成立未满五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具有比选日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比选截止日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之日起接受比选文件投递,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 17 时投递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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