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GGWZ0012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GGWZ0012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拟招标1家律师事务所负责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涉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招投标、投融资、财税、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资产运营(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加工制造等领域案件代理法律服务以及重大专项法律服务。
2.7 项目投资估算:90万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同到期尚有案件正在代理的,直到该案件代理完毕为止。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招标人与中标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0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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