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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旱塘村、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
  • 招标预算:47万元

旱塘村、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旱塘村、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10:00:00前(北京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旱塘村、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TZXDL-2025-00116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5.采购需求:旱塘村、建新村土地整备法律咨询服务,1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2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8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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