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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5)公开招标

  • 招标单位: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5)公开招标公告

标题: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QH-DSHBGS-202502

有效起始日期: 2025-06-23

有效截止日期: 2025-07-13

一、项目概况

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人为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2025)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是中泰期货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境外常年法律顾问主要为公司提供H股上市公司所涉合规事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公司业绩公告、定期报告事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事宜、信息披露及公告事宜、须予公布交易、关连交易事宜以及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拥有符合香港法律法规许可的从事法律顾问服务的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其中,以境外律所驻中国代表处名义进行报价的,须提供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境外律所以境内联营律所名义报价的,需同时提供境内外律所联营许可证明文件及境内外律所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境外律所以境内非联营合作律所名义报价。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三项为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8年及以上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1名须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团队所有成员须具有1年及以上为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能够与香港联交所进行良好沟通,团队成员至少有一名律师精通中英文,能够用汉语普通话与公司进行日常沟通。以上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无效。

4.供应商及其项目团队成员遵守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重大责任事故和行贿犯罪记录,需出具书面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

5.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若供应商不为中国企业的,则需在承诺函中承诺不存在任何失信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1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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