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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贸促会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贸促会展览管理部
  • 招标预算:46万元

中国贸促会选聘2027年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贸促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贸促会选聘2027年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法律顾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贸促会选聘2027年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法律顾问

项目编号:HSZT2025FB/068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 比选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中国贸促会选聘2027年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法律顾问

1.1.2 采购编号:HSZT2025FB/068

1.1.3 项目预算:人民币46万元

1.1.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拟选择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2027年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有关境内外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贝尔格莱德世博会中国馆项目结束(预计至2028年3月,以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

1.2.1 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锚点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1.2.4 具备司法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5 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惩罚的书面声明。

1.2.6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1.3 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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