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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3万元

项目所在地:天津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9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面向市场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TJEZ-F9009

三、采购方式:直接面向市场采购,本项目最低价中标。

四、项目内容: 名称 内容及要求 项目预算 预算为3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认定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要求 根据发布公告时间,公示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比价结果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后按约定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其他事项 ①开通律师咨询热线,提供电话、网上法律咨询服务;②每季度指派至少2名律师,2名律师助理到部队驻点值班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巡回法律服务;③协助审查、修改和起草相关协议、合同、函件、通知、声明等法律事务文书,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紧急事项加急办理;④协助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根据要求每年至少指派1名律师开展不少于2次普法宣讲;⑤委派律师协助对矛盾纠纷进行协商和谈判,出具律师函;⑥协助进行重大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审计、资格审查、风险调查等事项,出具法律文件;⑦接受委托提供各类纠纷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另行计算);⑧完成资产调查等其他法律服务;⑨合同签订后支付30%服务费,履约完毕后支付剩余70%服务费,服务期满进行服务质量考评,搜集汇总各单位满意率,平均满意率90%以下扣除10%服务费。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民法典》《律师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律师执业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没有不良记录;

(二)报价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许可等资质证明,有专属服务小组,且小组应由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小组人数应多于或等于4人,至少配备1名拥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其余律师应当至少执业3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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