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XJCH2025-89 】
2.项目名称: 第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200000元
5.最高限价: 1200000元
6.采购需求:选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不享受政策价格优惠;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经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所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一律所总所和其分所,以及不同分所不可同时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执业律师资格证书。
4.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 至13:30 ,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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