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云盛招字F2025-029)
一、招标条件规模:基础服务费3万元,除基础服务费外的其它服务按单项计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本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3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 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 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年 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 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总所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加盖总所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和《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拟派项目人员不得少于 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要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服务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月 20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06月 26日 23时 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01日 14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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