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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二合安龙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法律服务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仁怀市二合安龙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法律服务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仁怀市二合安龙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法律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 ZBCG202506000153

1.3 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以招标单位明确地点和合同约定为准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 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5年度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2025 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 式自拟);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若无范本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 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7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只接受总所参与投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律师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10年,现 场负责人从事律师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5 年。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网站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法律服务分为法律基础服务与诉讼风险代理服务。(1)法律基础服务为法律服务团队参与该项目的全过程协商谈判,包括不限于后续通 过协商、磋商、舆情应对及政府作为被告应诉案件。该项目政府方及其投资股东作为被告应诉案件由法律团队代理,费用包含于法律基础费用中,不再额 外支付费用。(2)诉讼风险代理服务为政府方及其投资股东作为原告提出借贷、追偿、公司解散、合同解除、合同效力确认之诉(确认解除或无效),如 诉讼风险代理服务未胜诉,不予支付费用。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仁怀市二合安龙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法律服务采购

4.2 标段编号: ZBCG202506000153-00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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