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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外聘律师服务(潍坊)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外聘律师服务(潍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5-D-E101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外聘律师服务(潍坊)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1-04A-2025-D-E1013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外聘律师服务(潍坊)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13家律所、43名律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果双方合作良好,且供应商服务能满足我公司需求且价格无不利变化,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经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司法部门批准的执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须提供经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提供复印件)。

3.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承诺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客户投诉。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处罚和投诉,并且连续经营时间至少一年以上。(提供承诺书)

3.3具备办理保险诉讼(仲裁)、追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处理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诉责险业务风险审查、不动产购置、置换、拆迁法律服务以及其他日常法律服务的专业力量和案件经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或代理合同等)。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律所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6承诺合作期内不新发生在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7拟提供服务的律师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3)勤勉、尽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

(5)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监管机关等机构关系良好;

(6)根据业务需要或者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车险、企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等保险纠纷案件处理领域;或贷款保证保险追偿领域;或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承保审核工作;或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劳动合同纠纷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领域;或不动产购置、置换、拆迁法律风险防范以及其他日常法律服务方面的专长。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或代理合同等)。

3.8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未经招标人授权,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5年内,招标人的离职人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3.11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6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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