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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智科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山智科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智科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五)法律服务内容:我司及两家关联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文本设计、合同审查修订、规章制度审查、签发律师函、法律培训等服务(预计年度出具合同法律意见书约300份)。包括但不限于:

1.为甲方审查、修改各项规章制度;

2.为甲方完善各类常用合同、协议格式文本。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按需求出具书面合同审查表;

3.按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4.按甲方要求,参与甲方与第三方的经济、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按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不多于10次);

6.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重要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建议;

7.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法律培训或开展专题座谈;

8.向甲方人员提供口头法律咨询;

9.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仲裁项下的法律事务。

(六)服务要求:

1.提供及时、准确、专业的法律咨询,快速响应公司法律需求;

2.定期审查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提供法律策略与风险控制建议;

4.协助处理公司涉诉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报价人资格

(一)投标人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能够接受招标单位的定制化需求,提供灵活、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企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经验。

三、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为一次性固定总价,上限价30000元;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询价按上述金额为询价上限价,以含税金额报价(6%增值税)。

(三)平台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金额的3.5‰)。

四、中选原则

(一)符合资格的,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候选单位。

(二)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最低价的报价,将由业主单位通过抽签(摇珠)的方式确定中选候选单位。

五、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

(二)拟负责本项目的在职律师简介及相关证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三)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企客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项目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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