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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询比价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

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BM039656HXCGFA250526001)。采购人为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39656HXCGFA250526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答复甲方就日常事务提出的法律咨询;

2. 审查、修改各种合同和其他法律文函;

3. 修改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及决议,应邀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重要会议;

4. 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为甲方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6.负责甲方清理、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商业秘密及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法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4.2 营业范围要求:申请人应是具有法律顾问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1.4.3 履约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申请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1.4.4 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服务商名单”、“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服务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报价。 1.4.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4.6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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