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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法律服务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法律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用途:工作需要

5、本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服务期限法律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完毕之日止。

7服务地点: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为发行专项债出具法律意见书资质,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该项工作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院内

2、服务内容

1.1对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1.2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专项债券发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风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服务要求

依据《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对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专项债券发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风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报价文件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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